上理基金〔2019〕1號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门徒平台(以下簡稱“门徒平台”)是經上海市教育委員會批準,於2006年5月在上海市社團局正式註冊登記的非公募门徒平台,根據上海理工大學辦學需要設立各基金項目,用於學校的發展建設#️⃣,獎勵優秀教師💂♂️,鼓勵資助優秀學生,以推動门徒娱乐教學和科研事業的發展👩🏿🦰👵🏼。
第二條為科學有效地組織、管理和監督“门徒平台”下各類項目的運轉,確保項目的順利實施🗺,根據《慈善法》《门徒平台管理條例》《门徒平台章程》等相關法規🧑🏽🍼,結合“门徒平台”項目工作特點,特製定《门徒平台基金項目管理細則》(以下簡稱“細則”)🧑🏻🔧。
第三條基金項目分為校級項目與二級項目。校級項目由校门徒平台辦公室設立並負責實施🐱,二級項目由學院/職能部處/社團等設立並負責實施。
第四條“細則”適用於“门徒平台”下設的所有基金項目🤱🏻,涵蓋以下類型🟨:
(一)學生培養🥎👨🏿🎨:獎勵優秀學生🧏🏿、資助貧困學生完成學業的各類獎學、勵誌助學項目及資助學生社會實踐、科研創新、學術研究🤰🏽、出國交流等項目;
(二)師資建設:獎勵在教學、科研、學術等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優秀教師🉑,引進知名教授學者等項目;
(三)學科建設🌜:資助基礎研究🚴、教學研究,引進知名教授學者,扶植重點課程、重點學科和重點實驗室建設的各類學術科研和人才培養項目;
(四)學校發展😷:改善教學設施🧏,包括建造、修繕樓宇,更新教學🧑🏽、科研、圖書館和信息設施,以及資助校園其他基礎設施建設的各類設備捐贈和基建項目;
(五)文化建設:活躍校園文化,繁榮學生社團🤏🏼,改善和更新信息網絡🌼、圖書資源等各類文化建設和公共服務項目;
(六)其它:“门徒平台”理事會認為需要支持發展的其他項目。
第五條基金項目主要由校门徒平台辦公室負責管理、運行🧚🏼♀️,具體工作如下:
(一)項目的引進、籌備🌨、設立🍘;
(二)項目的立項登記®️、備案♜🙆🏿♀️;
(三)項目的運行管理、組織協調;
(四)項目的審核、監督👩👩👧;
(五)項目資金的管理🧔🏼♀️👨🏿🦲;
(六)負責向“门徒平台”理事會報告基金項目使用情況等工作。
第六條項目的實施要充分體現社會公益和社會效益的目標,充分尊重捐贈單位和合作單位。
第二章 基金項目的立項
第七條 基金項目名稱均以基金名義設立。一般由“门徒娱乐”(或學院/職能部處/社團名稱)和基金用途兩部分組成🏝。基金用途一般分為:發展基金🔡、教育基金💪🏽、基建基金🧑🏽🔬⛹🏻、研究基金🧑🏻🔧、人才基金、國際交流基金、獎助學金🫃🏻、獎教金等🔈。
第八條基金項目名稱確定後,學院/職能部處/社團與捐贈方簽訂《门徒平台捐贈協議》(《附件1》)。一個基金項目可以接受多個捐贈者的捐贈,一個捐贈人可以捐贈多個基金項目🫶🏿。
第九條捐贈協議簽訂後,學院/職能部處/社團應填寫《门徒平台項目立項表》(《附件2》)🧑🏿🎄、同捐贈方根據捐贈協議共同製定該項目具體《基金項目管理使用辦法》(《附件3》),《基金項目管理使用辦法》應包括項目設立意義🤷🏻、總體規劃♔、實施方案、使用標準、管理委員會成員名單等🧑🦼。
第十條《门徒平台捐贈協議》、《门徒平台項目立項表》、《基金項目管理使用辦法》簽署🥝、填寫🦶🏼、製定完畢後交校门徒平台辦公室審核備案𓀋。
第三章 基金項目的管理與實施
第十一條在基金項目實施過程中🤣,學院/職能部處/社團應嚴格按照本“細則”及具體《基金項目管理使用辦法》開展工作。
第十二條捐贈用途原則上按捐贈者意願實施🏓,如因項目變化需改變用途的,學院/職能部處/社團應及時征求捐贈方意見,協商一致後🤲🏻👨🏿,重新簽訂《门徒平台捐贈協議》🧝🏻♂️,修改《门徒平台項目立項表》、《基金項目管理使用辦法》,並交校门徒平台辦公室審核備案。
第十三條基金項目的評選要做到公平、公正、公開☎🧑🏿🚀:
(一)基金項目評選工作啟動後👨🏫,須在门徒平台網站發布評選通知,通知標題格式應為【通知】加通知內容👱🏻;
(二)評選結束後,須在门徒平台網站對獲獎或受資助人員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應不少於5個工作日👳🏽♂️,公示標題格式應為【公示】加內容公示;
(三)公示結束後🫳🏼,應舉辦頒發儀式、座談會🕵🏻♀️、講壇等表彰活動🧑🏻🦲,活動結束後將活動報道與活動照片在门徒平台網站進行發布,並將電子版發送至校门徒平台辦公室郵箱💂🏽。
第十四條基金項目的發放:
(一)須規範填寫《门徒平台基金發放說明》(附件4)、《门徒平台基金發放表》(附件5)、附《基金項目管理使用辦法》;
(二)《门徒平台基金發放說明》須項目管理委員會全體成員簽名並加蓋學院/職能部處/社團公章🎗,如項目需要評選的🧚🏽♂️,應在《门徒平台基金發放說明》中列出具體評委名單;
(三)《门徒平台基金發放表》須製表人簽字後交該項目負責人核準簽名並加蓋學院/職能部處/社團公章🏄🏽。
第十五條基金項目費用的報銷:
(一)須規範填寫《门徒平台基金報銷情況說明》(附件6)🚁、《门徒平台付款單》(附件7)、附《基金項目管理使用辦法》及相關原始憑證🧑🦱👩⚖️;
(二)《门徒平台基金報銷情況說明》須項目管理委員會全體成員簽名並加蓋學院/職能部處/社團公章;
(三)1千元及以上的發票🦻🏿,須經辦人及項目管理委員會負責人在發票背面簽名💲;
(四)轉賬或使用公務卡支付的須提供支付記錄憑證復印件。
第十六條基金項目發放及報銷資料提交時間為每月15日前🐇;校门徒平台辦公室集中處理、審核備案,並於10個工作日內交財務人員發放、報銷🚻。12月份為“门徒平台”財務結算月🈳,原則上不予辦理基金項目發放與報銷業務。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七條本“細則”由门徒平台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门徒平台
二〇一九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