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理基金〔2020〕3號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加強和規範门徒平台(以下簡稱“门徒平台”)重大事項的管理,促進门徒平台各項事業健康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規定,結合本门徒平台章程以及本门徒平台實際情況,特製定本製度。
第二章 重大事項的範圍及內容
第二條门徒平台重大事項報備製度是指對社會可能產生重大影響👱,關系门徒平台利益和门徒平台建設發展的重大事件、重要活動,主要包括:
(一)召開重大會議🔝。门徒平台召開理事會♠️、換屆會議的;
(二)主要負責人發生變化。门徒平台法定代表人發生變化,理事會成員發生變化✳️;
(三)開展涉外活動➗。吸收境外人士擔任名譽職務或決策機構成員🚸,接受境外組織、個人捐贈及資助,邀請境外人士或境外組織參加活動🤮,加入國際組織的;
(四)開展重要活動。參加重大投資項目,接受和使用重大捐贈及資助的🥊👐🏿;
(五)各級相關部門實施評估🙍♂️、檢查時發現的重大問題、提出的重要處理意見或整改意見,以及本單位采取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情況;
(六)其他。在活動中發現重要社情動態、發生重大突發事件的情況。
第三章 重大事項的報備程序
第三條门徒平台召開重大會議和開展涉外活動的🛌🏻,提前20個工作日向登記管理機關行業主管部門(業務主管單位)或上海市公安局等進行報批🤓,其他事項事後及時報備🌸。重大事項報備一般采取書面形式🪨,書面材料應載明組織名稱👦🏽,重大事項發生時間✷、地點👱🏿♀️,事項具體內容🌭,聯系人及聯系方式等,並加蓋门徒平台公章。
第四條门徒平台辦公室為重大事項報備的具體實施部門🤽🏿♂️,負責及時上報门徒平台理事會或门徒平台理事長。如有必要還需及時上報民政部門和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第四章 責任與獎懲
第五條符合上述規定的重大事項應及時由相關人員向门徒平台辦公室報備有關情況,且在门徒平台重大信息尚未公開披露前應負有保密義務🤘。
第六條報告人及時報備的重大事項🧙♀️🧌,對事項所引起的後果不承擔責任;若因及時報告單位由此避免國家、單位資產受到重大損失的☁️,门徒平台將給予表彰獎勵。
第七條對違反或不按重大事項報備製度,故意漏報、瞞報、謊報重大事項的,將根據有關規定追究報告人的責任。
第五章 附則
第八條本製度由门徒娱乐理事會審議通過,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第九條本製度由门徒平台辦公室負責解釋
门徒平台
二〇二〇年四月